关于调解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生长的意见
揭晓时间:2017-05-11
关于调解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生长的意见
闽政办〔2017〕41号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人民政府各部分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企业:
为进一步降低物流本钱,增进交通物流融合生长,经省政府研究赞成,决议适当调解高速公路通行费,有关意见如下:
一、周全落实“绿色通道”通行费免征政策。严酷凭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生长刷新委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》(交公路发〔2009〕784号),周全落实“绿色通道”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,对整车正当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;同时,为进一步勉励冷链物流业生长,对本省装运切合划定的冷鲜、冻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。
二、勉励接纳电子缴费方法享受优惠。勉励物流车辆使用闽通卡电子支付方法,进一步降低油耗、时间等运输本钱,推进物流经济“互联网+”信息化。对使用记账卡的车辆实验通行费减征2%,使用储值卡的车辆实验通行费减征5%。
三、对集装箱车辆加大优惠幅度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《关于印发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征暂行步伐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0〕9号)精神,对集装箱车辆加大优惠幅度。对承运我省沿海口岸装(卸)船的外省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,统一降低为2类车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;承运我省沿海口岸装(卸)船的其他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,统一按车型分类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。
四、对大型货运车辆试行区间差别化收费。针对通道资源使用率缺乏的路段,起劲探索试行收费公路区间、车型差别化收费,以增进交通量平衡分派。试点选择G3-G25京台闽浙界至长深闽粤界路段、G1514-G3-G25宁上闽赣界至长深闽粤界路段(途经南平、三明、龙岩3个地市)、S0311浦建闽浙界至浦建闽赣界路段(途经南平、三明2个地市)和G1514宁上闽赣界至宁德湾坞路段(途经南平、宁德2个地市)等四条蹊径,对路段内行驶的30吨以上大型货运车辆实验“递远递减”的蹊径计费方法,即行驶里程凌驾100公里的,100~200公里(含200公里)的里程部分,减征20%;200~300公里(含300公里)的里程部分,减征30%;300~400公里(含400公里)的里程部分,减征40%;400公里以上的里程部分,减征50%。
五、对大型物流企业车辆试行差别化收费。勉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、吞并重组、协作同盟等方法做大做强,通过规;被岣呶锪餍Ю偷囊惶寤⑼缁。对年度缴纳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800万元以上的本省物流企业,下一年度使用闽通卡支付的通行费一律给予减征5%,其中,每年增量通行费部分给予减征10%。
六、对厦漳大桥试行车型差别化收费。为增进厦漳都会同盟,加速大都市区建设,对在漳州招银港站与厦漳大桥站往返通行并装置闽通卡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接纳“递多递减”的蹊径计费方法,即每月行驶次数凌驾10趟次的,10~20次(含20次)的趟次部分,减征20%;20次以上的趟次部分,减征40%。
以上优惠步伐自2017年5月4日起执行,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。
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7年4月13日
(此件自动果真)